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5-107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9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1,428,57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14.0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4.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8,028.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5)
第 00001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与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别
烟台龙口支行 化锦纶长丝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别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化锦纶长丝项目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且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
成资金使用,无结余募集资金。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拟投入募 累计已投入 结余募
募集资金承 利息及理财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金 集资金
诺投资总额 收入净额
额 额 金额
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
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募集资
金(包括利息收入)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