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泰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
安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建泰建设以其合法拥有的自有产权房
屋作为抵押物,就其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该额度
转授信 1,000 万元至广东闳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闳泰建材”)使用,
并就履行合同责任由建泰建设为闳泰建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且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对闳泰建材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950 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闳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荣澳道128号2508办公
成立时间:2022年03月09日
法定代表人:谭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城市配送运输服务
(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
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
海绵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
石棉制品销售;人造板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
用钢筋产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砼结构
构件销售;门窗销售;楼梯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涂装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安防
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
售;消防器材销售;旧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包装专
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货物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花卉种植;树木
种植经营;城市绿化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食品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
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
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市政设施管
理;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节能管理服
务;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闳泰建材100%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万元,净资产为12,493.4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50,130.89万元,净利润为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闳泰建材的总资产为22,265.66万元,净
资产为11,868.8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4,846.51万元,净利润为-624.56
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 2024 年 8 月 28 日到 2026 年 12 月
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包括合同担保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
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
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
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万元整。
(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
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
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前款担
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
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或等值其他币
种),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实
际担保余额为 69,377.83 万元(担保余额以相应担保合同下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债
务余额为准),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1.7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