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陆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53,133,6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提名陆刚
先生为第四届
(一) 0 0.00% 0 0.00% 0 0.00%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伟、陈威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陈文化 独立董事 离任 审议通过
月 25 日 股东会
陆刚 独立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 25 日 股东会
五、备查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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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