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5-11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同意刘炜明先生作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同时,如
刘炜明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董事,则董事会同意刘炜明先生担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刘炜明先生简历
刘炜明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经济师。2006 年—2008 年,任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职员;2008 年—
年—2013 年,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银行业务部总经理;
理、产品及交易风控部总经理;2018 年—2021 年,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2 月—2024 年 3 月,任中国黄金
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3 月—2025 年 3 月,任中国
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5 年 3 月至今,中国
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以外,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