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50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晋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晋峰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晋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晋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周晋峰先生任职期
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总经
理何星儒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
书的聘任工作。
何星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4-23882921
传真号码:024-23882921
电子邮箱:hexingru@hsyk.com.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 层
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周晋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星儒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会选举。上述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何星儒先生简历
何星儒,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教授,公共卫生博士,工商管理硕
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获得国际防盲协会 IAPB 未来领袖的荣誉称号,美国眼科
与视觉科学研究协会会员、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布隆伯格公共卫生学院公
共卫生荣誉协会终身成员、中国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辽宁省科学技术
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
委员、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沈阳市欧美同学会青年
工作委员会(第一届)会长、沈阳市欧美同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沈阳市党
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2020 年至今,留学归国后先后就职于辽宁何氏医学
院、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曾任职辽宁何氏医学院公共卫
生学院院长、视觉智能中心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星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星儒先生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伟先生(董事长)与付丽芳女士之子,与实际
控制人之一何向东先生(董事)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
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