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
关规定,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对广东绿通新能
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为募集资金新规与监管案例分享,介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的主要内容,并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已废止)进行修订对比,同时分享了近期与募集资金
使用相关的监管案例。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加强了对规范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认识。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高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