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3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未科技”)日常经
营的资金需要,汉未科技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85 万元的到期续贷,公司
拟继续为其提供保证担保,以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汉未科技
他股东杭州汉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会影、刘云飞已分别将其持有的
汉未科技 11.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00 万元)、11.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事项实施后,杭州汉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会影、刘云飞和毛文杰分
别将其持有的汉未科技 8.17%、8.17%、5.83%、0.97%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
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树新为汉未科技的董事,以上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程树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
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
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事项中的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及其他法
律文件。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71.428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云飞;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BKQ041;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 655 号 4 幢 10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5.9.30
资产总额 1,372 1,803
负债总额 758.9 741.9
净资产 613 1,061
资产负债率 55% 41%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32 130
利润总额 -136.89 -51.86
净利润 -136.89 -51.86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2,571.4286 100%
汉未科技实际控制人:刘云飞。
其中,杭州汉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持有的汉未科技11.67%
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应出资额300万元;杨会影已将其持有的汉未科技11.67%
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应出资额300万元;刘云飞已将其持有的汉未科技3.89%
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应出资额100万元。
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汉未科技其他股东杭州汉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杨会影、刘云飞和毛文杰分别将其持有的汉未科技8.1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10
万元)、8.1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10万元)、5.8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50
万元)、0.9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万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条款由公司与银
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
不超过本次审批的额度。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汉未科技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万元。
五、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汉未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
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支持汉未科技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汉未科技其他股东杭州汉
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会影、刘云飞和毛文杰同意将其持有的汉未科
技部分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汉未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了满
足汉未科技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公
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
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
担保是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且其他
股东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汉未科技贷款提供担保,主要
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目
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且本次担保采取了规
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3,346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5432%;对外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135,881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参股
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公司孙公
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