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7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授权范围内。本次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
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2025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
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发 担保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租金 担保事由
生日期 期限
为温州恒储新能源技术有限公
上海宏 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温州恒储
英智能 2025 年 人民币 司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新能源技
术有限公
份有限 日 元 IFELC25DW1ND36Z-L-01)项下
司
公司 偿付租金及其他款项承担担保
责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
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5.37 1,164.25
负债总额 1,140.23 1,055.77
净资产 55.14 108.48
资产负债率 95% 91%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7.98 68.61
利润总额 73.52 40.43
净利润 55.14 53.34
人。
州恒储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
债务偿还能力,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基于其日常经营及业务
拓展所需,有利于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温州恒储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满三年。
下应向出租人(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
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人(债权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 亿元的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与
发展需要,为子公司业务承接与开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
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提
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5,614,373.25 元(含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0.9998%。其中,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61,514,373.25 元(含公司为
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