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5-138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共富
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691632)中所持有的 13,874,670 股公司股票及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B885779792)中所持有的 3,640,216 股公司股票,共计 17,514,886 股,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以 非 交 易 过 户 的 方 式 过 户 至 公 司 “ 共 富 一 号 ”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证 券 账 户
(B886966499),过户价格为 5.71 元/股。
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共富
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
表员工持股计划使股东权利。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根据《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
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锁定期
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锁定期即将届满,解锁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公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 持有人的绩效评价
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
持有人的解锁的比例:
绩效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解锁比例(Y) 100% 80% 60% 0%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比例。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办理未达到解
锁条件份额取消收回手续,并将该份额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注销(股
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或者出售(股份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
并持有,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并以其自筹资金部分的原始出资额的金额返
还个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符合解锁条件的有598人,对应股票数量为17,294,221股;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
部分的股票将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注销(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回购的股份)或者出售(股份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或者法律、行
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并按照其自筹资金部分原始出资金额返还给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
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
束后、存续期内,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管理委员会可授权专业管理机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间出售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
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对应股票及实施
后续权益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
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
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
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
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