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10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情况概述
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
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
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
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
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以公司总股本 1,023,667,816 股为基数,按每
股股票,全部为首发后限售条件流通股,前述 1,833,308,407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
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
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856,976,223 股。
用于实施债转股的 600,308,407 股股票中,首批已受领股份的普通债权人 111
家(含第一次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业务时已完成股份划转的 102 家债权人及第
二次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业务前第一批股票补充划转的 9 家债权人),涉及
量 191,393,704 股股票(含第一次办理解除限售业务时已经划转至债权人账户的
至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的 31,940,179 股股票)。
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 200,147,772 股股份向相应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
规定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重整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重整计划》此前司法扣划条件尚未成就的部分债
权,公司申请司法扣划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近日向法院申请通过司法扣划方式
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 58,749,247 股股份向
相应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向债权人分配的股票均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次分配对应每家债权人持股比例均不超过 5%。本次分
配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剩余股份为
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剩余股份约为 159,670,291 股,持股比例约为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哈尔滨市中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 1-6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至此,公司已经完成破产重整。
重整完成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平稳有序
开展。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运营工作正常,公司已经高效实现了向含锌铟固
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的产业战略转型,公司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正在积
极有序开展。
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