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5 17:10: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92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8,819,37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李彭晴、李淑蕉、南通恒阳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143,407,7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43,407,7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43,407,7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股数 143,407,7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计 2026
       年日常
       性关联
       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庆宇律师、张佳超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