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 奥维 公告编号:2025-09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未披露的诉
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 3,301.38 万元,涉案金额累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达到披露标准。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
表》所列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
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 涉案金额
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注 1.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此期间新增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5 件(均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03.08 万元。
注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注 3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融资款 2,000.00 万元到期后,无锡
东和欣未偿还融资款本息,公司已按照出具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向江苏银行偿还 132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公司在承担人民币 1320 万元的保证责任后,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向无锡东和欣进行全额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