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4 2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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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5-05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0 人,实际参会董事 10 人。其中陈洪涛先生、赵旭东先生、
赵锡军先生以通讯表决(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庆峰先生、陈洪涛先生、陈
豫蓉女士、吴晓如先生、江涛先生、聂小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赵锡军先生、张本照先生、吴慈生先生、张凌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
议对上述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均为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候
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以上董事候选人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职工的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将
在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后,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离任。赵旭东先生在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董事会对赵旭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张凌寒女士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开表决。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的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体系,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
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
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定;
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53)。
    (六)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刊登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董事简历
刘庆峰先生,公司董事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科大讯飞创始人,语音及语
言信息处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兼职教授、博导,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
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语音产业联盟理事长,中科院人工智能产学研创新联盟理事长。现
同时担任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羚羊工业互联网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元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入选“改
革开放 40 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2020 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刘庆峰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
陈洪涛先生,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总经理、信网项目
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甘肃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党组成员等职务。现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总经理。陈洪涛先生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陈豫蓉女士,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移动政企事业部副总经理、工信部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委
员会专家、中国移动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信息化数字化的规划、建设和新技术研究工作,
深耕信息通信、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研究。承担了国资委、工信部和中国移动集团相关的
多个国家战略科技重大专项等攻关任务,曾获得中国电子学会、通信学会、中国移动集团级等科技进
步奖励。陈豫蓉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吴晓如先生,公司总裁、董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2010 年获国务
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多次主持、参加国家 863 重点项目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
曾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奖等奖项。历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同时
担任武汉讯飞兴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讯飞华中(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晓如先生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江涛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新加坡管理大学商业
管理博士。历任公司通信增值事业部总监等职务。现同时担任北京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天津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讯飞(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启明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飞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外翻译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讯飞
极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智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京达来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江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
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聂小林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公司通信增值研发部总经理、
首席运营官、营销委员会主任等。现同时担任北京励耘普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教海
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理事长、讯飞聆智(江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京师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聂小林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凌寒女士,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人工智能法学、网络与平台
规制数据治理方向研究,多年来深度参与我国该领域监管工作咨询、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起草、双多
边交流工作。2023 年被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任命为联合国人工智能高级别咨询机构(UN High-Level
Advisory Body on AI)专家;2024 年入选美国《时代周刊(TIMES)》“世界 AI 领域最具影响力 100
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报告》2024-2025 年度咨询委员会委员;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全球未来理事会数据前沿分会成员;中美人工智能对话中方法律组组长;中国法学
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公安部网络安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工信部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委员
会专家委员、中央网信办网信创新人才、中国信息安全法律委员会专家委员、世界互联网大会人工智
能专业委员会特邀专家、上海市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人工智能法(学者建议稿)》
起草专家组牵头专家。张凌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不存在以下情形: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范运作指引》第三
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赵锡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
得者。现同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兼任全国
金融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与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与副秘书长、中国资本市场学会
创新发展委员会委员、中国现代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金融
学会 常务副会长。赵锡军先生主要从事宏观经济金融、国际金融和资本市场方面的研究,担任教授以
来共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 100 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 20 余部,主持及参与科研项目 20 余项。赵锡军
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不存在以下情形: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
张本照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欧
洲大学商学院 DBA(工商管理博士)指导教师、安徽省教学名师,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安徽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合肥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及地方政府和企业委托科研项目五十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
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著作六部,获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项。现同时担任合
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本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不存在以下情形:在公司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范
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吴慈生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安徽省学
术与技术带头人。系美国经济学会(AEA)会员,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IACMR)会员,中国职业安全
健康协会(COSHA)高级会员。历任安徽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经信厅民营经济发展战略
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咨询委员会委员等。吴慈生先生主要从事组织行为与
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及创新管理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重大项
目及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大中型企业委托项目 50 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 130
余篇,出版著作 12 部。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与自然
科学奖等。曾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同时担任安
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
股票且不存在以下情形: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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