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2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两家银行债权人达成和解的议案》,就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永康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永康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案件进展审慎判断,公司拟与中行永康支行、建行永康支
行分别达成调解。案件前期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公告编号:2025-074)
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的公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中行永康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应建仁、徐美儿、金浙勇
【(2025)浙 0784 民初 7209 号】,冻结被告众泰汽车管理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50,000
元,冻结众泰汽车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处置专户”)所持公司股票
为由向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该法院 2025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民
事裁定书》【(2025)浙 0784 民初 7209 号之一】准许解除上述被告众泰汽车管理人全部
银行存款和被告众泰汽车处置专户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的冻结措施。截至本公告日,本
次案件尚未开庭。
(二)公司与建行永康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应建仁、徐美儿、金浙勇
【(2025)
浙 0784 民初 7210 号】,冻结被告众泰汽车管理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4,214,162.14 元,冻
结众泰汽车处置专户所持公司股票 334,723,549 股。经被告众泰汽车以抵押物的价值足够
保障债权实现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由向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该法院 2025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浙 0784 民初 7210 号之一】准
许解除上述被告众泰汽车管理人全部银行存款和被告众泰汽车处置专户所持有的全部公
司股票的冻结措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
二、达成和解情况
(一)公司与中行永康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近日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庭前调解笔录》【(2025)浙 0784
民初 7209 号】,主要内容如下:
由被告众泰汽车归还原告中行永康支行本金、利息、律师代理费合计人民币
元,余款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前全部归还。
(二)公司与建行永康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近日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笔录》【(2025)浙 0784 民
初 7210 号】,主要内容如下:
由被告众泰汽车、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建行
永康支行本金、利息、律师代理费合计人民币 182,833,512.50 元,支付方式: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本金 10,000,000 元,余款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前全部归还。
三、对公司的影响
段,规避了因判决败诉可能引发的资产被进一步查封、拍卖的极端风险,同时公司成功对
处置专户内的股票和银行存款解除冻结,并将及时对剩余的偿债股票进行公开处置以用于
偿还对债权人的历史遗留债务,同时处置变现价款在支付相应的处置成本后还可用于补充
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盘活核心资产和复工复产计划的推进,符合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协议等,也未获悉有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