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117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206,746,01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0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8 人,代表股份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05,107,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212,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496%;反对 1,338,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60%;弃权 30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4%。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04,217,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32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211%;反对 2,2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764%;弃权 29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
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