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7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287,834,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9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8,771,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39,181,7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8 人,代表
股份 39,062,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06%。
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案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081,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2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83%。
表决结果:胡赓熙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003,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51,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09%。
表决结果: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27,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75,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65%。
表决结果:毕自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155,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03,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81%。
表决结果:李保界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105,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52,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00%。
表决结果:ZAHNG FEIDA(张飞达)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13,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61,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4%;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21,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68,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
反对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3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黄青峰律师、舒颖超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