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30,686,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16%。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9,697,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6%。
人共计 50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3,575,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数 3,87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49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9,697,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28,462,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6%;
反对 1,921,4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0%;弃权 303,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15%。该议案获
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28,425,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5%;
反对 1,842,8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2%;弃权 418,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73%。该
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董莹莹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