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
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七)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22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春雷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6人,代表股份数78,149,74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056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7人,代表股份数119,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数为78,030,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15%。其中,中小投资者共0人,代表股份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数119,3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47人,代表股份数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8,14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4.6102%;反对3,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913%;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8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刘云、杨雯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