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5-051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万元,公司将依据案件该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与杨亚、
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对方当事人的执行款项,现
将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
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杨亚、曹继军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
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3 日(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2)粤 0112 民初 33048 号),判决如下:“1、案涉杨亚、曹继军与公司
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解除;2、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公司偿还借款 4,400 万元;3、驳回杨亚、曹
继军的其他本诉请求;4、驳回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方同时提交
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暨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4)粤 01 民终 26756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
件受理费 809,171.47 元,由上诉人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负担 635,601.84 元,上诉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73,569.63
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终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执行情况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公司管理层积极督促义务人履行给付义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义务人支付款项 4,400 万元。关于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目
前法院尚在进一步核对中,义务人暂未支付该部分款项。经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测
算,前述利息金额约为 35.74 万元(最终金额以法院测算结果为准)。公司将持
续密切关注该笔利息款项的后续履行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一年尚未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仲
裁事项共计 54 起,涉诉金额合计 2,120.81 万元,主要涉及合同纠纷等。除上述
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案件的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
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