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 康尼机电关于签订专家、顾问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4 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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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5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专家、顾问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金元贵先生、朱卫东先生、张金雄先生、高文明先生、刘文平先生、徐庆先
生、徐官南先生、王亚东先生等合计 8 名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于 2025
年 6 月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务上离任。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持续获取专业资源支持,公司拟聘任上述相关人员为公司高级顾问
或高级专家,分别签订《高级顾问、高级专家服务协议》,继续为公司战略规划、
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创新研发等领域提供指导建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在过去 12 个月内具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自然人,为上
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本次拟聘任的相关人员为高级顾问、高级专
家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高级顾问、高级专家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认为:公司拟聘请相关人员担
任公司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安排,具有合理的
商业逻辑,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明确了服务
范围、期限等,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上述相关人员为公司高级顾问或高级
专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订<高级顾问、高级专家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本次拟聘任的上述 8 名相关人员为公司已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其离任期限未满 12 个月,均为公司关联方。
  (1)金元贵,男,公司创始人,高级工程师,1939 年 11 月出生,2000 年
进入本公司工作,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曾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
  (2)朱卫东,男,助理工程师,1954 年 6 月出生,2003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
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裁。
  (3)张金雄,男,高级工程师,1957 年 11 月出生,2002 年进入本公司工
作,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总监。
  (4)高文明,男,高级工程师,1965 年 8 月出生,2000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
曾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5)刘文平,男,高级工程师,1965 年 6 月出生,2004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
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6)徐庆,男,副研究员,1964 年 2 月出生,2009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
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7)徐官南,男,高级工程师,1963 年 2 月出生,2000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
曾任公司副总裁。
  (8)王亚东,男,高级工程师,1965 年 7 月出生,2000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
曾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除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上述 8 名相关人员均未发生
过关联交易。且经查询,以上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拟聘任的相关人员利用其积累的专业知识、资源和经验,向公司提供专
业的咨询指导意见,专家、顾问服务费用系综合相关人员在任时的薪酬水平、各
自专业资历、行业影响力、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与相关人员协商一致确定,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金元贵、朱卫东、张金雄、高文明、刘文平、徐庆、徐官南、王亚东
  (二)主要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聘用乙方为公司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其中金元贵、
朱卫东、张金雄均聘为高级顾问;高文明、刘文平、徐庆、徐官南、王亚东均聘
为高级专家。乙方分别利用其各自的行业经验和资源等优势为甲方发展提供有力
支持、分别通过各自专业领域的知识、丰富经验,对甲方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咨询
建议。
  (三)聘用期限及费用
  聘用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公司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结合本次拟聘任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的工作职责,公司就相关税前费用标准
明确如下:3 名高级顾问(退休返聘人员)每人每年薪酬不超过 30 万元;5 名高
级专家(离任退居二线人员)每人每年薪酬不超过其离任前 2024 年度薪酬的 60%。
具体发放与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顾问和高级专家,均在公司所处的行业深耕多年,积
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且在公司治理、创新研发、市场开拓、人才及创新战略等
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与丰富的管理经验,其专业能力、管理经验与行业资源
是公司的宝贵财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这支队伍作用,本次以高级顾问或高级专
家身份聘请其在战略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咨询建议,有
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助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有效传承与衔接,支持公
司既定战略的稳步推进与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本次拟聘任相关人员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安排,具有
合理的商业逻辑,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明确了服务范围、期限等,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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