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
人”)作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森泰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森
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森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
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方式对森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等相关内
容,包括股份交易行为规范、持续督导期规范运作要求及处罚情况、并购市场动
态等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强调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同时加
深了上市公司对并购市场的理解。本次培训中,培训小组郑重提醒上市公司实控
人和高管,务必确保公司运作规范、财务真实、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坚决避免各种
形式的资金占用和利益侵占、调节报表以及财务造假等各类不规范行为。本次培
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
司治理、规范运作、行为规范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保荐人森泰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
员包括:唐颖(保荐代表人)、吴超(保荐代表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森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取得了良好的效
果。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加强理解
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行为规范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森泰股份的治理水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颖 吴超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