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 08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结算办法
参照政府定价及市场价格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关联董事尹俊涛、张高峰均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除股东会审议批准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33,883.76 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不超
过 7,000.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向
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 7,500.00 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 日及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临 153《关于预计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 29,500.00 万元,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调整前 2025 调整后 2025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调增金额
年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向 关 联 人 销 售 产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 43,000.00 29,500.00 72,500.00
品、商品 有限公司
合计 43,000.00 29,500.00 72,5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电力集团”)为中
新建电力集团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册资本 151,941.0982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电气安装服务;电线、电缆制造;建设
工程勘察;供电业务;供暖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锦龙电力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772,843.75 1,924,496.05
负债总额 1,457,768.49 1,604,768.20
所有者权益总额 315,075.26 319,727.85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03,828.12 308,000.39
净利润 2,170.71 5,016.25
数据来源:锦龙电力集团 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状况稳定,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电力资源余缺互济,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确保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公司与锦龙电力通过 220KV 光华变电站
与 220KV 五五中心变进行并网联接,进行电量供应,需调增向关联
人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明确了关联交易价格,有关
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定价原则参照政府定价及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
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参照政府定价及市场价格确定,体现
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该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尹俊涛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意见如下: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调增公司 2025 年度向关联
人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增共计 29,500.00 万元,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 189,000.00 万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
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交易双
方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参照
政府定价及市场价格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参照政府定价及市场价格确定,体现“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