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
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辉金鹏先生、赵家
事先生,独立董事朱永宏先生、王永利先生、陈怀颖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超声计量仪表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京”原规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开工后两年,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该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相应调整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
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相关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本项目符合公
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及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公司将
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外部市场环境等前
提下,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稳步推动项目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