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4 17: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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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
务总监郑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钢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郑钢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顾问。
于聘任周庄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公司变更财务总监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郑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郑钢先
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顾
问。郑钢先生的原定任职期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郑钢先生的辞任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1.9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钢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为首发上市限
售股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其离任后将继续履行公
司首次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郑钢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其离任财务总监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及董事会对郑钢先生任职期间勤
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务总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周庄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周庄女士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
了审查,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周庄女士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
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庄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周庄,女,197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师。1996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制皂厂会计、运输主管、仓储主管、
财务部副经理、董事、财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周庄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170,000 股,占总股本 0.90%。周庄女士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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