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对象本人进行了查询和确认,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其中有1名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份行为,经确认,该内幕知情人股份买卖时间在其
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信息之前,系其基于其自身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二级市
场行情及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二级市场买卖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情形;另外1名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因公
司统一办理上市前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行权
期集中行权登记,系首发后限售股登记导致其所持股份变动,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此之外,本次股权激励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
三、结论
经公司自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
在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