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 金杯汽车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21: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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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5-06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 于
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5-058。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母公
司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
配利润为-1,385,930,844.54 元,盈余公积 413,706,454.56 元,资本公
积 1,473,287,991.54 元。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
                        其中使用盈余公积 413,706,454.56
元,使用资本公积 972,224,389.98 元,合计 1,385,930,844.54 元,以
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
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 号)中“使
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
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
联系方式如下:
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采取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
权人,请致电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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