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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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8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
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
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聘请其担任公
司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拟聘请毕马威为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拟聘请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
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
马威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自成立起即是与毕
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起,毕马威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
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
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毕马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
未发现任何对毕马威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毕马威在境
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
公司聘请毕马威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
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审计机构选聘评审
文件,对毕马威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毕马威具备H股发行上市相关的专
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
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毕马威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并聘请其担
任公司完成本次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
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聘
请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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