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73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 113.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7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2.38 元/股调整为 12.28
元/股。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5-07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及议案中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经第三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
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5-07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