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8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订
《保理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2025年
理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有追索
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反向保理等),以及相关咨询、代理、资产管理、供应
链金融平台服务等与保理有关的业务,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
日止。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家能源集团”)为国能保理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国能保理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订<保理
服务协议>的议案》。非执行董事王雪莲女士和张彤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国能保理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的执行
依据为本公司与国能保理于2023年11月17日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自2023年
上述协议项下,国能保理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向本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保理服务的交易上限及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交易类别 交易上限 年11月30日实际发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
国能保理向本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
服务(包括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 12 2.49 2.19
保理、反向保理等)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5层7单元602
法定代表人:罗健宇
注册资本:70亿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1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
控制人为国家能源集团。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
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国能保理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5,365,755.34 6,071,654.86
负债总额 4,630,250.21 5,319,471.19
净资产 735,505.13 752,183.67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 89,795.95 86,949.78
净利润 22,524.12 16,678.54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国能保理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国能保理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与
龙源电力开展相关保理业务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根据协议,国能保理向龙源电力提供以下服务:
无追索权保理、反向保理等);
平台服务等;
(二)生效条件
本协议将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
日起成立,自龙源电力按其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三)交易金额年度上限的规定
本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国能保
理向龙源电力提供保理服务的每日最高余额(含利息、保理服务费等相关融资费
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主要预测依据
本公司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应收账款情况及融资需求,可签署期限灵活的保理融
资合同,且根据过往已执行保理服务,年化利率低于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根据以上实际情况,预计未来三年本公司成员单位通过保理融资
的规模较2025年会有所增加。
求的波动,预留约10%的缓冲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国能保理将以不高于
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龙源电力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费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
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费率难以询得时,国能保
理将以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融资费用。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国能保理作为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金融服务平台,熟悉本公司的发展需求,
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向本公司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保理服务。签订保
理服务协议有助于减轻本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压力,加快资金周转效率;拓宽融资
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率,促进本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将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更优的条款实施,交易金额上限及定价
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本公司与国能保理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不影
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当期资产、负债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公司内控措施
保理公司获取条款报价,并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
保国能保理提供的条款严格符合保理服务协议中设定的定价政策,相关条款不逊
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条款。
管局要求的风险监控指标及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国能保理应派出有金融服务
工作经验和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从事服务工作,勤勉尽职,确保本公司相关业务
顺利开展。
项下的交易情况,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合理统筹本公司与国能保理的交易安排。
会超过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国能保理将协助监控本公司保理服务的每日最高余额
(含相关融资费用)和保理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代理、管理等服
务),每年度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以确保相关
数额不超过年度关联交易上限。如达到当年的有关上限,龙源电力在该年度余下
的时间将暂停与国能保理进行该等服务,除非获得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如适
用)的另行批准。
风险等事项、或发生计算机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国能保理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如有必要,
本公司有权终止在国能保理的业务,并与国能保理协商处理后续事宜。
查并出具意见,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
能保理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服务的发生额、余额等信息。
八、与国家能源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8.51亿元,均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订<保理服务协议>的议案》,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续订《保理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减轻应收账款回款压力,
加快资金周转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理服务协议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