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 金科环境: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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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
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大学教育
发展基金会在 2023 年至 2027 年期间,累计捐赠 1,000 万元设立“张蔚榛奖学金”。
由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于近期被武汉大学聘任为其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审慎认定武汉大学为公司关
联方,并补充确认上述捐赠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经自查,2024 年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智水(海南)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金科”)向金科新水岛(兰考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兰考金科”)实缴注册资本 343 万元。因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兼任兰考金科
财务负责人,兰考金科成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上述实缴注册资本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目前,兰考金科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审慎
对兰考金科作为参股公司时发生的实缴注册资本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向武汉大学捐赠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在 2023
年至 2027 年期间,累计捐赠 1,000 万元设立“张蔚榛奖学金”,旨在激励水利
学子勇攀科学高峰,助推水利人才培养。捐赠资金受益方为武汉大学,受赠方为
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本次捐赠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于近期被武汉大学聘任为其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审慎认定武汉大学为公司关
联方,并补充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
金会捐赠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同时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 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于近期被武汉大学聘任为其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审慎认定武汉大学为公司关
联方,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属
于关联交易。
  名称: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200005035810116
  社会组织类型: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韩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10 月 24 日
   住所:武汉大学半山庐
   登记管理机关:湖北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一)接收在武汉大学学习和工作过的校友、校友亲属、校友所
在单位以及在校师生员工的自愿捐赠;(二)接收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团
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的自愿捐赠;(三)资助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教学
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四)设立各项“奖励金”,奖励
优秀学生、优秀教师及杰出校友、资助学生团体活动;(五)资助基础研究和著
作出版;(六)特定的项目捐赠,可以按照捐赠者的愿望和意见定向使用;(七)
对基金进行合法运作,做好基金的有效管理,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八)与国
内其他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开展合作,共同为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截止 2024 年 12 月
计 290,365,175.61 元,净资产合计 1,544,765,727.87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捐赠事项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智水(武汉)科
技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大学研究开发水处理工艺优化预报与决策人工智能模型项
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事项,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公司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捐赠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益方):武汉大学
   丙方(受赠方):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丁方(汇款方):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
   为支持武汉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甲方自愿向丙方捐赠财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丙
丁四方友好协商,签署《捐赠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自愿向丙方无偿捐赠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首笔捐赠款 200
万元,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到账;剩余捐赠款 800 万元将自 2024 年至 2027
年分四笔捐赠,每年捐赠汇款金额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确认。
  (2)甲方委托其控股子公司丁方按照本协议具体执行捐赠事宜。甲方保证
其控股子公司丁方的资金来源清楚、合法,无任何权利瑕疵,且已经得到甲方集
团董事会的批准。
  若捐赠资金来源非法,甲方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丙方收到甲方捐赠资金后,应向丁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3)甲方的捐赠资金指定用于:设立金科环境基金,该基金为半留本基金,
本金规模 1,000 万元。丙方负责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每年向基金分配投资收益。
本金及投资收益用于设立张蔚榛奖学金,奖励武汉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同济大
学、河海大学等高校水利类水处理环境类专业的学生。
  (4)乙方水利水电学院负责按照协议具体执行本项目。丙方将对捐赠资金
专款专用,并依照本协议进行专项管理。甲方有权向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
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乙丙丁四方按照约定条款执行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宣由四方协商
解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于 2023 年支付 200 万,于 2024 年支付 200 万,
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捐赠事项旨在激励水利学子勇攀科学高峰,助推水利人才培养。捐
赠本金及投资收益用于设立张蔚榛奖学金奖励武汉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同济大
学、河海大学等高校水利类水处理环境类专业的学生。
  本次捐赠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举措,有
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事项
  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科于 2024 年 10 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兰考金科,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 万元。2024 年 12 月,海南金科向内蒙古航天君富环保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君富”)转让其持有兰考金科 51%
的股权,同时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兼任兰考金科财务负责人,导致兰考金科成为公
司的关联方,海南金科于 2024 年 12 月向兰考金科实缴注册资本 343 万元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前,兰考金科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审慎对兰考金科
作为参股公司时发生的实缴注册资本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
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出于合规性考虑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慧春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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