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7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长安信托·中保投 1 号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157,304,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0%)的股东长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中保投 1 号信托(以下简称“长安信托·中保投 1
号信托”)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28,600,79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代“长安信托·中保投 1 号信托”)的《减持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基本情况
份 157,304,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月 15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过 28,600,79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安信托·中保投 1 号信托未作出过承诺,不存在违
反承诺的情形。
(三)长安信托·中保投 1 号信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长安信托·中保投 1 号信托”)出具的《减持紫
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