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86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实际情况,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对《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一、《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正文部分修订内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业支持等;
持质量与效率、效益相统一,根据经营管理状 持质量与效率、效益相统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
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 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
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 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
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实施分类分级授权, 权决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实施分类分级授权,
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防止违 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防止违规授
规授权、过度授权。 权、过度授权。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授权不得降低公司董事会对风险的控制力,董事会
风险的控制力,董事会不因授权决策而免责,
不因授权决策而免责,当授权对象不能正确行使职
当授权对象不能正确行使职权时,应当调整或
者收回授权。对于涉及新业务、非主业、计划
务、非主业、计划外、预算外以及风险高的决策事
外、预算外以及风险高的决策事项和有关巡视、
项和有关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突出问
审计等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的事项,
题的事项,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必要时,应
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终止或收回授权。
事项不可授权,包括不限于:
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制订及调整公司发展战
略和规划;
非主业及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制订公司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度债券发行计划;
公司形式的方案,制订公司重大国有资产转让、子
公司重大国有产权变动方案;
司基本管理制度;
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决定公司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合规管理等工作体
系,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
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员经营
业绩考核,决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事
项;
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中长期激励方案,
按照有关规定,审议子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决定聘用或者解聘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授权具体
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 管理及监督责任;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督,发现被授权人行权不当的,应及时予以纠 现被授权人行权不当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对违
正,并对违规行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规行权有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
提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意见建议;根 的意见建议;根据需要对授权事项及权限进行调整
据需要对授权事项及权限进行调整或变更; 或变更
同时向党委报告,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授权方案应当明确授权对象、
授权事项、额度标准和上限、行权要求、授权期限、
变更条件等内容。授权期限不超过 3 年。
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采购、捐赠、赞
助、工程建设等涉及大额资金授权事项的额度标准,
应当与经济财务指标紧密挂钩,授权金额上限合计
一般不高于一定时期内该类事项年度总金额的
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
作前置研究讨论,应采用总经理办公会的形式
事长一般应当召开专题会集体研究讨论,参会人员、
进行集体决策,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可转授权。
开会频次不固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总经理一
确有需要的,应当事先报请董事会同意后进行。
般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未经董事
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
会同意不可转授权。确有需要的,应当事先报请董
事会同意后进行。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
一致时暂缓上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
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决策前一般应听取董事长意见,
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
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
益,深入听取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最后由总
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经理决策并负责;对有重大分歧的,总经理应
深入听取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最后由总经理决策
当慎重决策或暂缓作出决定。
并负责;对有重大分歧的,总经理应当慎重决策或
暂缓作出决定。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生重大危机等特别紧急的情况下,无法及时召
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决策时,在董事会职权范围
发生重大危机,无法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紧急情
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
的特别处置权,事后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程序
事后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董事长空缺
予以追认;此种紧急情况下,经董事长授权或
或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时,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行使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总经理也
上述职权。
可行使此等特别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董事长、
董事会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或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于执行周期长、重大
门或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于执行周期长、
或者复杂事项,被授权人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授权
重大或者复杂事项,被授权人应定期向董事会
事项进展情况。已决策的授权事项在执行中因情况
变化需要重新决策且超出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董
权事项作出重大调整的,或者因外部条件出现
事会决策。遇有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作出重大调
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被授权人应当及时向董
整的,或者因外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
事会和党委报告,有必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
被授权人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党委报告,有必要时,
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关系的,被授权人应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 在特定关系(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关系,以
交董事会进行决策。 及共同利益关系等)的,被授权人应当主动回避,
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决策。
响程度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撤销收回:
-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
-授权方案落实情况或者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出
经营状况恶化,或者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现怠于行权、违规行权、行权障碍等情况;
-授权事项执行中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者损失;
行权等行为或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被授权人调整;
-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经营管理水平显著降低,经营状况恶化;
的;
-董事会认为对授权有影响的其他情形。
-被授权人发生合并、分立、被撤销或变更等;
-董事会认为对授权有影响的其他情形。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董事会授权期限原则上与本制度施行时间一
致。董事会通过董事会会议等情形进行临时授
权的,应明确授权对象、具体事项以及授权期
限,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
-授权被撤销;
-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
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
书终止;
-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更或终止。
改内容和理由,听取被授权人、有关执行部门的意
见,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
授权期间的工作和授权使用状况。
程序。董事会认为授权效果未达到要求或者出现应
会认为应当收回授权的情况,经董事会讨论通
过后,可以提前终止。情节严重的,董事会应
当立即收回授权。被授权人认为必要的,也可
终止相关授权。
建议董事会收回有关授权。授权调整或者收回,
应当制定授权决策变更方案,明确授权变更的
应以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明确授
内容,说明变更理由或依据。如有需要,可由
权对象、具体事项以及授权期限,授权期限届满,
被授权人提出授权变更方案。授权变更方案应
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按程序由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董事会决定。
规、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 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
定的应由其承担的责任。董事会在授权中有下 其承担的责任。董事会在授权中有下列行为,应当
列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相应责任。
-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在不适宜的条件下授权; -对不具备承接能力和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
-未对授权事项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未能及 现、纠正授权对象不当行权行为;
时发现、纠正授权对象不当行权行为; -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公司 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授权人在决策授权事项时,有下列行为,造成国
被授权人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或者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公司违规经营 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纪或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
投资责任追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处理。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权责清单部分修订内容
第 12 条 中国核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
(董事会决策)
第 68 条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股东会决策)
第 69 条 年度投资计划总额度调增
第 67 条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调整
(股东会决策)
调增>5%:股东会决策)
第 70 条 年度投资调整计划(总额度不调增)
(授权总经理决策)
第 134 条 第 72 条 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改制、 第 69 条 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改制、解散、
(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决策)
第 73 条 优先认购所投资公司新增股权以及其
他股东转让股权
(不改变控制权且额度≤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改变控制权或额度>4 亿:董事会决策)
第 74 条 放弃认购所投资公司新增股权以及其 第 70 条 优先认购所投资公司新增股权以及其他股
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东转让股权(包括放弃)
的其他股东转让给其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或
改变控制权或额度>1.5 亿:董事会决策)
所属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公司:授权总经理决
策
改变控制权或额度>4 亿,但其他股东转让给其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股东的其他
控股公司除外:董事会决策)
第 75 条 主业其他权益性投资 第 71 条 境内主业其他权益性投资
额度>4 亿:董事会决策) 额度>1.5 亿:董事会决策)
第 72 条 境外主业其他权益性投资
(董事会决策)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 76 条 非主业其他权益性投资 第 73 条 非主业及特别监管类权益性投资、
(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决策)
第 74 条 参股无实际控制人企业
(董事会决策)
第 75 条 核电项目投资方案项目申请报告
(董事会决策)
第 77 条 核电项目投资方案
(投资额调增≤10%:授权总经理决策 第 76 条 核电项目投资方案概算
较可研估算调整>10%:董事会决策)
第 78 条 核能供汽、供暖项目投资方案
(投资额(含调增后)≤15 亿或(投资额>15 第 77 条 核能供汽、供暖项目投资方案
投资额>15 亿(含调增后,不含投资额>15 亿 投资额>4 亿:董事会决策)
且调增≤10%):董事会决策)
第 79 条 主业其他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单项)
方案
第 78 条 主业其他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单项)方案
(投资额(含调增后)≤8 亿或(调整前投资额>8
亿且调增≤10%):授权总经理决策
投资额>1.5 亿:董事会决策)
投资额>8 亿(含调增后,不含调整前投资额>8
亿且调增≤10%):董事会决策)
第 79 条 新建或购置办公楼和公寓
(董事会决策)
第 80 条 非主业固定资产投资 第 80 条 非主业及特别监管类固定资产投资
(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决策)
第 81 条 存量土地利用项目
(董事会决策)
第 87 条 回购股票方案 第 88 条 回购股票方案
股东大会决策(章程第 24 条一、二项)) 会决策(章程第 26 条一、二项))
第 90 条 全板块单项大宗物资、大额服务以及 第 91 条 全板块单项大宗物资、大额服务以及工程
工程等采购方案 等采购方案
(金额≤30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2 亿≤金额≤5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金额>30 亿:董事会决策) 金额>5 亿:董事会决策)
第 94 条 商业二类企业产权公开转让事项(产
权标的账面价值(A)、评估价值(B)) 第 95 条 产权公开转让事项
((A 及 B)≤1.5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董事会决策)
(A 或 B)>1.5 亿:董事会决策)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 95 条 商业一类企业产权公开转让事项(产
权标的账面价值(A)、评估价值(B))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第 96 条 无偿划转转让产权
第 96 条 无偿划转转让产权
(董事会决策)
转给集团公司外或核电外部企业:董事会决策)
第 97 条 非公开协议转让产权(产权标的账面
价值(A)、评估价值(B) 第 97 条 非公开协议转让产权
((A 及 B)≤5000 万:授权总经理决策 (董事会决策)
(A 或 B)>5000 万:董事会决策)
第 98 条 土地出租出借事项:单项或批量资产 第 98 条 土地出租出借事项:单项或批量资产账面
原值(A)、评估值(B) 价值(A)、评估值(B)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第 99 条 一线城市土地(面积 A)或其他地区
土地(面积 B)的公开处置(不含出租出借,
(A≤50 亩或 B≤100 亩:授权总经理决策 第 99 条 土地的公开转让、非公开协议转让及无偿
A>50 亩或 B>100 亩:董事会决策) 划转(不含进场道路)
(董事会决策)
第 100 条 一线城市土地或其他地区土地的无
(董事会决策)
第 100 条 进场道路在集团公司内部或外部核电企
业、相关单位间的转让:资产账面价值(A)及评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第 101 条 资产的非公开协议转让:单项或批量 第 101 条 资产非公开协议转让(除土地、核电设备、
资产原值(A)及评估值(B) 备品备件、核电材料、进场道路、送出线路等核电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特殊资产)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决策)
第 102 条 资产公开转让(除土地):单项或批量资
产账面价值(A)及评估值(B)
第 102 条 公开转让、报废、报损、核销资产: [(A 及 B)≤0.5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单项或批量资产账面价值(A)及评估值(B) (A 或 B)>0.5 亿:董事会决策]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第 103 条 报废、报损、核销资产:单项或批量资产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账面价值(A)及评估值(B)
[(A 及 B)≤0.5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A 或 B)>0.5 亿:董事会决策]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 103 条 资产无偿划转事项
第 104 条 资产无偿划转事项
(董事会决策)
转给集团公司外或核电外部企业:董事会决策)
第 104 条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 第 105 条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
留问题,或类似明确的国家政策性要求涉及的 题,或类似明确的国家政策性要求涉及的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事项:资产原值(A)、评估值(B) 事项:资产账面价值(A)、评估值(B)(不包括
(不包括土地) 土地)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第 106 条 核电设备、备品备件、核电材料、送出线
第 105 条 核电设备、备品备件及核电材料在内
路等核电特殊资产在集团公司内部或外部核电企
部核电企业间或外部核电企业间的转让事项:
业、相关单位间的转让:单项或批量资产账面价值
(A)及评估值(B)
((A 及 B)≤4 亿:授权总经理决策;
[(A 及 B)≤800 万:授权总经理决策
(A 或 B)>4 亿:董事会决策)
(A 或 B)>800 万:董事会决策]
第 120 条 中国核电本部境外佣金
(董事会决策)
第 121 条 三级及以下单位境外佣金
(金额>900 万或占境外项目合同金额>5%:党委
金额≤900 万且占境外项目合同金额≤5%:授权总经
理决策)
第 131 条 项目融资方案
第 128 条 投资项目额度内的项目融资方案
(授权总经理决策)
金额>10 亿:董事会决策)
第145条 单项对外捐赠 第148条 单项对外捐赠
单项>3000万:董事会决策) 单项>1000万:董事会决策)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附注4 基本管理制度清单: 附注4 基本管理制度清单: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 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
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 者关系管理办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
变动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 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三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重一大”决策制度管理办法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
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
项。
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一大”决策制度管理规定》(版次:6)(2024 8)《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
管理规定》(版次:4)(2020 年 11 月 10 日 理规定》
发布)
经理办公会以及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事项的其他会议,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
重大事项的其他会议。
行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的,或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决
殊情况需要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的,应当重
策事项,应当重新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新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考核进行监督检查,作出评估。向公司党委和
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时,应当将公司领导人
况向公司纪委通报,公司纪委应按规定履行监
内容。加强对下级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
督职责。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等问
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
级纪委反映。
司备案 备案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
中国核电《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全文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