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能科: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19: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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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5-118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953号);2025年10月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长江三星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3,450.00万股(含超额配
售),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8,38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609.59万元,公司募
集资金净额为15,778.91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970号、中汇会验[2025]11469号)。为了规范本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8.91万元,低于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6,000.00万元,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1500吨重型特种材
       气工程装备项目
      合计                  16,000.00     15,778.91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会议决议》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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