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5-073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通知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座 2201-02 单元公司会议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361 人,代表股份 1,312,07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350%。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84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88%;反对 43,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35%;弃权 10,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3,847,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8,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32%;反对 42,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40%;弃权 1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93,847,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8,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4%;反对 4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5%;弃权 12,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3,841,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3,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292%;反对 4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5%;弃权 1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2%。
表决结果:同意 93,844,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954%;反对 44,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56%;弃权 12,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1%。
表决结果: 同意 93,838,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0,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91%;反对 43,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6%;弃权 1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3%。
表决结果: 同意 93,835,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47,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19%;反对 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07%;弃权 1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3%。
表决结果: 同意 93,839,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0,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58%;反对 42,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68%;弃权 1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3%。
表决结果:同意 93,843,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5,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40%;反对 43,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9%;弃权 12,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00%。
表决结果:同意 93,846,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8,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74%;反对 4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5%;弃权 12,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00%。
表决结果:同意 93,839,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0,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58%;反对 4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5%;弃权 20,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
准则》《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