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一二: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19: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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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九一二”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创投行对六九一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72 号)同意注册,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9.4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 币 516,075,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
第 14-00004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日自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注        有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集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投资额
                                                    金额
      通信设备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二期)项目
      特种通信装备科研生产
         中心项目
         合计            79,151.58      45,271.43      42.27   42.27
       注: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4)。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
     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
     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
     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
     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的
     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
     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
     规定的要求。
       (二)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根据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
     代扣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账户操作中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
     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
     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为募投项目支付的人
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共计42.27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次置换计划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后续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
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
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
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在以自
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方式支
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
    (三)公司财务部建立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详
细记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
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系公司依据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新炜             崔攀攀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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