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
作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力诺药包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
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02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8,109,77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2.71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032.56 万元
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021.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8,488.89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
已全部已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到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合计 53,955.70 53,896.34
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现超募情形,超募资金的投资项目如下: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
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3.96 万元投入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
瓶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70.50 万元投入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 轻量化药用模制玻
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建设 M2 轻量化
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2)。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629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444,687.66 元。国联民生作为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的余额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大华
验字[2023]000529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
目
合计 64,187.27 50,000.00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5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公司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将“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I 类)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5,400 万
元的用途进行变更,投资的新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力诺药包三期高端药用包材项目二期
灌封注射器产业化项目
合计 46,737.25 15,400.0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723.09 万元(含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12,933.37 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收到
利息收入 2,064.2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实际结
余 8,830.01 万元,其中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现金管理 7,000 万元,保证金
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截至日累计投入
截至日投 定可使用状 定可使用状
募投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金额(万元)(未
资进度 态日期(调 态日期(调
(万元) 经审计)
整前) 整后)
年产 9200 吨高硼
硅玻璃产品生产 5,095.04 2,374.13 46.60% 已结项 -
项目
轻量化高硼硅玻
璃器具生产项目
中性硼硅药用玻 2025 年 12 月
璃扩产项目 31 日
LED 光学透镜用
高硼硅玻璃生产 8,937.48 3,129.10 35.01%
项目
轻量薄壁高档药
用玻璃瓶项目
全电智能药用玻
璃生产线项目
M2 轻量化药用模
制瓶(I 类)项目
合计 64,070.80 48,789.72 - -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543.24 万元,自募集资
金到位后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收到利息收入 1,496.97 万元。截至 2025 年
集资金专户的现金管理 9,000 万元,保证金 4,353.68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截至日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截至日投 定可使用状
募投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金额(万元)(未 可使用状态日
资进度 态日期(调
(万元) 经审计) 期(调整前)
整后)
轻量药用模制玻璃
瓶(Ⅰ类)产业化 33,744.47 14,590.34 43.24%
项目
收购创扬股份 30%
股权
力诺药包三期高端
药用包材项目二期
——免洗免灭菌 2027 年 9 月 30
(RTU)药用包材及 日
预灌封注射器产业
化项目
合计 49,144.47 27,543.24 - -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几年,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增长,但竞争态势也愈发激烈,汽车厂商基于
提升产品竞争力、降本增效等考虑,对上游零配件采购单位价格下行较为明显,
同时要求上游零配件厂商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光学透镜产品,包括汽车前照灯
小型化、矩阵式、扁平化、克重轻等特点,形成小批量、多批次的产品订单,产
品订单的频繁切换影响公司规模化生产优势的发挥。为匹配下游市场需求变化、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放缓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并且已组
织技术团队技改攻关,优化工艺流程。
公司谨慎考虑了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下游客户
需求情况,在募投项目“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适
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募集
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
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将“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涉及的场所部分配套工程装
修及竣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同时公司谨慎考虑了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
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
目的实施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
此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
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
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
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
过一年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
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
产项目”“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国新能源汽车产总产量 1,490.7 万辆,同比增长 31.4%;实现销售 1,478 万辆,同
比增长 31.2%。传统塑料透镜在高温与冷热循环环境下易发生形变,导致光斑偏
移以及眩光超标,部分产品因耐热不足无法满足 GB4599-2024 新国标对车灯安
全性的强制要求。
相较传统钠钙玻璃,高硼硅玻璃在耐热冲击性、透光效率上有着非常明显优
势,是高端 LED 透镜主流高端替代材料之一,市场空间正从传统照明向车规级
高附加值领域逐步迁移。据初步估算,新能源车单车照明系统价值较传统燃油车
提升 30%–50%,智能 LED 前大灯、贯穿式尾灯、动态转向灯等成为标配,直
接拉动高性能光学材料需求,因此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市场发展空间广阔。通
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可以拓宽产品类别,打造新的产品应用场景,更好地满足市
场需求。公司基于技术实力进行新产品产业化,能够加速成果转化,从而保障公
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行业层面,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以及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车灯照
明系统等政策的实施,明确强化车灯配光镜耐热性、稳定性等核心要求,倒逼企
业向高可靠性光学材料转型,这为公司 LED 汽车玻璃透镜项目提供了市场发展
机遇。公司受到行业发展趋势的良性带动,在智能汽车照明升级的积极引导下,
可顺利加快 LED 汽车玻璃透镜项目拓展,提升公司在车规级光学材料领域的核
心竞争力。
技术层面,公司在高硼硅耐热玻璃领域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经过数十年的
技术积累,具备良好的技术实力,并建立了成熟的研发体系,能够为本项目的顺
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管理层面,公司经过数十年艰苦探索与不断发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
理机制,这将有利于保证和提升本项目相关产品的质量,保障相关产品适用性和
可靠性,提升市场和客户的满意度,从而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战略层面,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聚焦医药包装、耐热玻璃,成为新分市
场的领先者”的战略愿景,项目能够拓展公司产品品类,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有助于增强公司在耐热玻璃这一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国内医疗保健消费支出逐年增长,医药
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药用玻璃行业市场规模也有望随着医药行业市场
规模的扩张而增长。
“一致性评价+集采”政策推动了中硼硅药用玻璃需求快速增
长,公司募投项目产品所处行业发展广阔,前景良好。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药用玻璃产品扩大至模制瓶领域,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
类、扩大中硼硅药用玻璃产品的产能和销售规模,从而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公司现
有的市场地位,提高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因此,本募投项目响应了国家产业
政策、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年本)》中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与技术开发和生产之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属于鼓励
发展的业务领域;此外,《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要求重点加快注射剂包装由
低硼硅玻璃瓶向中性硼硅玻璃瓶转换,属于应加快发展的业务领域。
同时,药品的一致性评价、集中带量采购及关联审评审批等工作的推进,促
进了药用玻璃的产业升级,增强了医药包材和新药品之间的粘性,双轮驱动药用
玻璃向中硼硅药用玻璃升级,因此公司需加快在中硼硅药用玻璃领域的布局,获
取行业发展先机,进一步加强竞争优势。公司在技术、人员、管理、市场等各方
面已具备扎实基础和丰富经验,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技术水平及
产业基础相适应,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专业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能
力和盈利能力,因此实施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延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对该募投项目的预计
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以及“轻量药
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
司长远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对项目实施
期限进行调整。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行
业发展动态,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在确保募集资金投入安全性、有效
性的前提下有序进行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来看,
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但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
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
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
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
度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
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
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
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
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
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凯 任耀宗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