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澳
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3号),常州澳弘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澳弘电子”)于2025年12月11日公开发行了
收到募集资金 57,54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7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5]518Z0177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
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号
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 常发改外资备[2023]46号
目 常发改外资备[2023]53号
合计 59,604.21 58,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
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本次审议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前
述投资额度,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
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
政策变化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
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的收益
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
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交易期满之日。上述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澳弘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 宋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