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本次担
实际为其提供的
被担保人 是否在前期预计 保是否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名称 额度内 有反担
次担保金额)
保
亨通精密
铜箔科技
(德阳)有
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
箔”)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德阳分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ZB1901202500000035),为亨通铜箔向浦发德阳
分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保证金额不超过
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亨通铜箔提供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
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和 2024 年 12 月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和《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张卫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00MA7EDEMJ74
成立时间 2021 年 12 月 8 日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街道雪山路 888 号(南湖路
注册地
与雪山路交汇处西南角)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
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
经营范围 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0,179.76 143,984.0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59,153.01 108,166.54
资产净额 41,026.75 35,817.48
营业收入 87,090.93 68,283.62
净利润 -5,294.73 -11,672.81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1901202500000035)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被担保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亨通铜箔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推进公司转型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
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被担保人亨通铜箔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9,239.58 万元,占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42%,均为公司对下属控制企业的担保。公司
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