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 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136,891 股回购股份注
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9,136,891 股,注
册资本相应减少 9,136,89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 988 号 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24 日起 45 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吕璐、潘晓杰
(4)联系电话:0512-57445099
(5)传真号码:0512-57293992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