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75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421,566,926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5.0183%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4 人 , 代 表 股 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987,07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
份 987,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7%。
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176,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96,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793%;反对 3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272%;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176,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96,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793%;反对 3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272%;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391,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368,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清伟律师、陈诗雨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