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1,000.00 万元
担保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9,670.89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联合”)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中建联合向金
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向中建联合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上述担
保事项提供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中,
对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对资产负债
率在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
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100.00%
法定代表人 袁永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80363530A
成立时间 2005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 号甲 5 号楼 102 室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
经营范围
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用机
械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9,532.34 745,173.3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12,542.03 674,266.03
资产净额 76,990.31 70,907.36
营业收入 110,770.61 260,718.40
净利润 6,080.84 -3,014.8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债务人: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
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提供最高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中建联合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
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
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
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不存在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9,600.97 万元,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4.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