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5-061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集团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
过人民币4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
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增持主体:华新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为无限售流通A股。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
华新集团持有公司338,060,739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
(三)华新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华新集团决定实施本次增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行增持。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价格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
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华新集团自有资金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资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
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向华新集团出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省分行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华新集团增持公司A股股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
亿元的增持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余资金为
华新集团自有资金。
(五)增持主体承诺
华新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新集团增持公
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