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600955) 股东会会议资料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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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
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
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
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
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
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顺序进行审议、表决。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
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
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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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
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
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
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违反上
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
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
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
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在表决票中提
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工
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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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
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开会期间
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
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
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利华益
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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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 118 号
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
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议案:
;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回答股东提问;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并表决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计票人、监票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统计
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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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宣读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管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等;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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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 2025 年 1-11 月日常
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之第七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公告》格式指引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对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6 年度预计 30 日与关联人累 2025 年 1-11 月实
关联方
别 金额 计已发生的交易 际发生金额差异
金额(未经审计) 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销 利津炼化 65,550.00 42,105.12
售商品和提 汇海新材料 96,115.00 51,218.55
供劳务 小计 161,665.00 93,323.67 公司根据实际经
利津炼化 46,810.00 18,218.81 营发展需求和市
自关联方购
汇海新材料 8,100.00 2,042.61 场需求调整导致
买商品和接
中燃宝港 2,100.00 -
受劳务
小计 57,010.00 20,261.42
承租关联方 利津炼化 0.91 0.84
资产 小计 0.91 0.84
合计 218,675.91 113,5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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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 2025 年 1-11 月的数据为实际发生额,2025 年度关联交
易尚未实施完成,具体金额以后续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生额有所增加,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整导致。公司
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况就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在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
行调剂,具体交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如公司 2026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述预计
总额,公司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
东的合法利益。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与预计金额差
额 月实际发生金额
异
向关联方销售商 利津炼化 64,850.00 42,105.12 22,744.88
品和提供劳务 汇海新材料 123,400.00 51,218.55 72,181.45
自关联方购买商 利津炼化 50,400.00 18,218.81 32,181.19
品和接受劳务 汇海新材料 2,440.00 2,042.61 397.39
承租关联方资产 利津炼化 0.91 0.84 0.07
合计 241,090.91 113,585.93 127,504.98
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
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差异的说明
以上数据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已发生金额(未经
审计),2025 年度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最终执行情
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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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与预计存在差异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具备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
差异的说明 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
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注:汇海新材料为利津炼化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法定代表人索树城,注册资本 43,527.32 万元,住所为利津
县永莘路 55 号,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
理;销售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筑材料销售;再生
资源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材料”
)
法定代表人李建场,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位于山东
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十一路以北,利十三路以南,太平河以西 50 米。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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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
;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汇海新材料为利津炼化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品东,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住所位于东营港
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陆地管道
运输;装卸搬运;仪器仪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保税仓库经营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关联方利津炼化、汇海新材料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下的企业,公司持有中燃宝港 19%股权且拥有共同董事,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使公司形成坏
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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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
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
价格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
六、协议签署
就上述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分别通过同上述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
面文件的方式进行。
若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完成对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工作,则 2027 年初至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披露(或
审议生效)之日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形,视为在上一年预
计范围内额度的延续使用,同时纳入 2027 年预计范畴,履行同口
径审议及披露程序。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是因为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
等因素影响,与预计存在差异具备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
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
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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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表决。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且 已 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徐云亭、李玉生、魏玉东、郭建国、
张吉奎、索树城、赵宝民、王海峰、李秀民、袁崇敬、薄立安、
陈国玉、张尧宗、王守业、陈敏华、郭兆年、维远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东营益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本项
议案。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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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6 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公司 2026 年度授信额度的预测情况做
如下汇报,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
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同意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 75 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
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
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
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
并根据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
划提取使用。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融资,则按照有关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