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5-70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建西女士与长安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于近日签署了《长安财-达刚路机
股票收益权财产权信托信托合同之补充合同 2》
(以下简称“《信托合同之补充合
同 2》”),将信托期限由之前的 96 个月延长至 132 个月。
一、承诺内容
与长安信托(即受托人)签署《长安财-达刚路机股票收益权财产权信托信托合
同》,委托长安信托依据信托合同约定按期实施委托人的股份赠予承诺,具体见
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赠予进展的公告》;2021 年 4 月,孙建西女士对股份赠予实
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调整股份赠予承诺实施方案的公告》;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份赠予进展的公告》。
二、信托合同之主要补充内容
根据股东孙建西女士调整后的股份赠予承诺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孙建西女士
仍有部分股份(股份赠予总额的 30%,即 952,803 股)尚未完成处置与赠予。
为了不影响股份赠予承诺的正常履行,近日,孙建西女士与长安信托签署了《信
托合同之补充合同 2》,将信托期限由 96 个月调整为 132 个月(可提前结束)。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合同之补充合同 2》的签署是为了继续履行股份赠予承诺,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长安财-达刚路机股票收益权财产权信托信托合同之补充合同 2》。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