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安恒信息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须知
为保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安恒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恒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
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
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
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安恒信息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审计委员会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
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
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
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
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
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
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
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十二、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及 2025 年 12 月 19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 2025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安恒信息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 时 30 分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 188 号安恒大厦 3 楼会议室
召集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范渊先生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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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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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
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
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修 订 稿 ) 》 及 其 摘 要 已 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安恒信息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安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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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
下事项: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可将前
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安恒信息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
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
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安恒信息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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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