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17: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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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
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对《超卓航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了《超卓航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超卓航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超卓航科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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