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5-080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9号),保定市东利机械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利机械”)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8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8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46,662.4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47.17万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2022〕7-50号《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6月20日连同保荐
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保定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与中行保定分行签订了两份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8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阿诺达汽
车减振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阿诺达”)及华泰联合证券与中行保定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实际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30,000.00 30,730.52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9,547.17 9,816.28
总计 39,547.17 40,546.80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包含现金管理和利息收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注销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账户状态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保定分行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保定分行
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 中国银行股份有
造有限公司 限公司保定分行
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 中国银行股份有
造有限公司 限公司保定分行
河北阿诺达汽车减振器 中国银行股份有
制造有限公司 限公司保定分行
截至2025年12月22日,用于河北阿诺达悬架减振器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河北阿诺达名下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账户注销时产生利息0.5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将节余募
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
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直接将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转入河北阿诺达银行基本户。
该账户注销后,公司、河北阿诺达及华泰联合证券与中行保定分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