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5-06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5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
币 0.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8.25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
司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本次调整后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4.05 亿元人民币,
其中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3.8 亿元,为资产负
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10.25 亿元。本次增加的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公司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
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固废”)业
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小于 70%
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如下调剂: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
调剂方 被担保 担保总额 剩余担 调整后担 剩余可用
调整额度 告日担保
向 方 度 保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余额
惠州伊
调出方 102,500 53,900 -3,000 99,500 46,158.42 50,900
斯科
吉林固
调入方 0 0 +3,000 3,000 0.00 0
废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属于在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在资产负债率小于 70%
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内部调剂,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吉林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固废向交通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 3,000
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最 本次新 是否
担保方持股 截至目前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增担保 关联
比例 担保余额 近一期净资
负债率 额度 担保
产比例
公司 吉林固废 100% 22.74% 0.00 3,000 0.58% 否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
法定代表人:王长风
注册资本:47,686.242万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动物无害化处理;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固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固废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998.19 64,739.76
负债总额 14,483.31 14,724.3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9,047.91 9,095.40
净资产 50,514.88 50,015.45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49.43 4,206.85
利润总额 -871.62 -476.94
净利润 -778.35 -504.59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
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
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
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
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60,500 万
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6,245.8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24.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