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5-110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
强制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
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根据北京市西
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案号:
(2025)京0102执3573号),公司董事宋伟民先生因被法院强
制执行,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
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6,763,2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45%)。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等查
询,截至2025年12月19日,董事宋伟民先生本次被司法强制执
行的公司股份已执行完毕,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被执行
公司股份6,763,245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被执行股份的情况
被执行方 被执行均价 被执行股数 被执行股数占总
股东名称 股份被执行期间
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1—
集中竞价 2025年11月24日
宋伟民 3.4210 6,763,245 0.3745
交易 至2025年12月19日
宋伟民先生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被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被执行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执行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052,982 1.4980% 20,289,737 1.1235%
宋伟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63,246 0.3745% 1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89,736 1.1235% 20,289,736 1.1235%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规章相关规
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
—2—
执行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被司法强制执行计划一致,不
存在违规情形。
部分股份被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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