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钢研高纳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 2025 年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及其
下属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3 亿元,其中与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
(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国创”)发生关联销售金额预计 1,500 万元。
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务业务有所增加,公司拟对前述日常关联交易 2025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追加 2,500
万元。本次追加额度后,公司与钢研国创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业
务预计额度由 1,500 万元增至 4,000 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核查意见
关联 关联交 2025 年 截至披露 上年
关联交 本次追加
交易 关联人 易定价 预计金 日已发生 发生
易内容 预计额度
类别 原则 额 金额 金额
钢研国际新材料 销售商
市场价
销售 创新中心(深圳) 品及提 1,500 2,500 985 0
格
有限公司 供劳务
(二)审议程序
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曹爱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通
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额度追加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毕中南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 8 号中天元物流中心 B 栋三层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前沿新材料制造;前沿新材料销
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的公司
经查询,钢研国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钢研国创经营正常,财务状
况良好,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单位:万元
核查意见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0,704 34,509
净资产 27,991 30,139
净利润 -2,009 -2,852
营业收入 1,302 12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追加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业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
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
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与
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协议
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与
关联方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且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
总量的比例较小,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需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核查意见
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生额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批准。截至目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追加与关联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事项属于正常
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公平、合理确定,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